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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央廣網廣州1月22日消息(記者杜希萌)據中國之聲《央廣新聞》報道,火車無座票與座票同價,卻難以享有相應的座位服務。21日下午,廣州市民雷闖和其朋友因此依據《合同法》和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狀告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。據悉,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已經當場立案。
  今年1月8日,雷闖和其朋友曉鹽在12306網站購得一張K9004次由深圳出發到廣州韶關東的無座火車票,每張票價為85.5元。在4個多小時的旅途中,二人一直帶著行李站到了終點站韶關東站。雷闖表示,同一趟車,廣深鐵路公司提供的硬卧和硬座票因休息平臺不同而有113元的差價,但無座票和硬座票價卻同為85.5元,這就意味著廣深鐵路公司收了座位的錢,卻沒有提供座位,明顯不合理,也不公平。
  因此他們依據合同法第57條和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二十四條,前往廣州鐵路運輸法院起訴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,請求法院判決鐵路公司將其購買的K9004次無座火車票的價格由85.5元變更為42.75元,並返還多收取的42.75元票款,同時由鐵路公司承擔訴訟費用。其實雷闖的請求並不算新鮮,這兩年關於無座票是否應該跟硬座票價一致的質疑一直都存在。但新鮮的是,他們的起訴很快被法院受理了,據介紹在他們二人遞交了起訴狀並分別繳納了25元的訴訟費以後,廣州鐵路運輸法院以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為由當場立案,並向兩人發出了案件受理通知書和傳票。該案已經定於3月6日開庭,這個情況也讓這位乘客自己非常意外。他表示能否說服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在訴訟過程中體現公民的權利意識。  (原標題:市民狀告火車無座票與座票同價 法院當場立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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